反正,在大学校园里,小情侣一起去开个房什么的,是非常正常的事儿。
终于,有一次,在一场聚会过后,小瑶喝醉了,我便乘机将她带进了学校附
近的快捷酒店。
乘着小瑶半醉半醒,我成功的脱光了她的衣服。
其实,小瑶当时脑子还是清醒的,我确定她知道我想要对她做什么。
可正当我蓄势待发,准备进行最后一步的时候,小瑶却突然脸色一变,将自
己裹在被子里,态度坚决的不准我再继续了。
当时,我很窘迫,光着身子躺在床上,直挺挺的望着天花板躺了一会,然后
又坐起来抽烟。
我问她:「为什么?难道你不喜欢我?」
小瑶的肩膀抖动起来,然后就哭出声了:「对不起,我太紧张了!我真接受
不了……你能等到我们结婚再这样么?」
我不忍心强迫她,于是只能叹了口气,同意了她的要求。
然后,等情绪平静下来了,小瑶坐起身来,问我道:「你是不是很难受?」
我耸肩,摆出一副无奈的表情回答她说:「可是你不同意,我也不能强迫你
吧?」
小瑶抿了抿嘴,靠近我,将手放在我的胸膛上,然后慢慢的向下抚摸。
最终,她将手放在我的双腿之间,然后对我说:「你可别想多了,我只是…
…只是帮你解决一下。」
于是……那一回,我的生理问题,是小瑶用手帮我解决掉的。
后来,小瑶也一直没同意和我发生关系。
只是除了那最后一步,我们一起把能解锁的都给解锁完了。
比如说,她用嘴,为了公平起见,我也用嘴。
很久之后,网上才流行起一个词,叫做「69」。
没错,我和小瑶玩过的,就是那个「69」。
可她并不怎么喜欢「69」,所以更多的时候,我们都是互相用手解决。
多年以后,我将这段故事告诉了我的好友靴子。
靴子听了就笑喷了:「哈哈哈!余小楼啊余小楼!你这是找了个马子,和她
交往了两年,然后就是为了让她帮你打飞机么?」
总之,因为那段历史,我已经被靴子给嘲笑了好些年了,也许以后还有很多
年。
说回小瑶。
最后我和小瑶还是分手了,分手的原因和初恋一样——小瑶最后还是劈腿了。
她劈腿的理由很搞笑——她有个学长,好像是他们系的学生会干事吧,如果
没记错的话,他好像姓朱,具体名字我忘了。
重点是,小瑶和朱干事上了床。
这事儿,是小瑶主动给我说的。
就在她和朱干事上过床的第二天上午。
小瑶来找我,直接对我说:「余小楼,我们分手吧!」
她突如其来的分手宣告,直接把我给打懵了。
我抓着她的肩膀,大声问她:「为什么?你总得给我个理由吧!」
小瑶挣开我的手,然后就哭了,她对我说:「对不起,是我对不起你!」
然后我便知道了,她之所以会和朱干事上床,只是因为朱干事失恋了,她去
安慰他,然后安慰着安慰着,事情就发展成那样了。
待小瑶把「故事」给我讲完,我冷笑了一声,转身便走。
我就这样和小瑶分了手。
离开时,我甚至都没回头。
那时候,我甚至在这样想:「难道我天生就带着被绿的DEBUFF么?」
第二章
两次恋爱,两次都因女友劈腿,我被绿了而告终。
这令我很受伤,直感觉无法再相信爱情了。
我就是从那时候开始写作的。
写作是因为无聊,无聊是因为我没有女朋友,而且也不想找女朋友。
那时候,我听李志的歌。
有一首叫《天空之城》。
有一句歌词是:
「爱情不过是生活的屁,折磨着我,也折磨着你……」
然后我便明白了,原来我就是被这屁给熏了两次。
于是我的第一部小说,名字就叫《生活的屁》。
写的很长——大概有八万来字——也很真实,因为写的都是我自己的经历。
只是人物名字换了换,情节稍微改动了一些而已。
恰逢学校文学社招人,我看到了广告,就将这篇小说拿去投了稿。
三天以后,张固就来找我了。
张固就是靴子。
靴子是校文学社的副社长之一。
见到我,他直接对我说:「哥们儿,你的小说写的不错,可以在校报上发表
连载,只是你这书名,不太和谐,需要改改。」
我记得,当时靴子戴着一副没有镜片的黑框眼镜,留着长发,黑色的衬衣紧
紧的绷在他瘦瘦的身板儿上,两条腿细得让人有些担心。
可他的脚上,却踩着一双硕大的黑皮靴,上面挂满了闪亮的金属片儿,走起
路来,还会随着步伐叮叮当当的响。
后来我才知道,这便是他被人叫做「靴子」的原因。
一年四季,无论寒冬酷暑,靴子都只穿靴子。
问题是大皮靴不怎么透气,他又有脚气。
于是晚上睡觉前一脱鞋,他那脚味儿就极其感人了。
当然,这并非重点。
重点是靴子欣赏我的小说,并因此将我带进了校文学社。
文学社的社长是中文系的一位教授,如果没记错的话,好像姓胡,挂名的,
平时也不管事儿。
所以社内的日常工作,就由靴子和另一位名叫毛小蕊的副社长来负责。
他们日常工作的主要内容,就是作为编辑采编一份校报。
校报一个星期出一刊,内容分为三大板块。
散文诗歌,校内新闻,故事小说。
作者主要是校内的学生,偶尔的,文学社也会找老师约稿。
前两者由毛小蕊负责,靴子只负责最后一项。
因为写散文诗歌和编撰新闻的学生比写小说的多,所以毛小蕊在文学社内的
「权力」,比靴子大。
当然,这并不是什么大问题,毕竟靴子加入文学社,主要目的原本就不是为
了玩文学,而是泡妹子。
文学社里妹子多。
这是亘古不变的真理。
事实上,时间久了,我也就知道了,靴子在文学社里的「收获」,还真是不
少——当然,这是后话。
靴子招我进文学社的目的,是因为当时文学社刚成立,真写小说连载的作者
只有他一个,他需要扩充队伍。
可刚加入文学社,我便遇到了一场麻烦。
麻烦是毛小蕊不喜欢我的小说。
因为我的小说的女主角名叫杜小蕊,而杜小蕊是一个劈腿的女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