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忍,赶紧接:“我看过他留给梅宁……就是他的未婚妻的字条,字迹十分相像。血渍的气味颜色都还很新,约莫留于这一两
间,令郎虽不免吃了些苦
,
命应该安全无虞的。”
“梅宁……”别王孙似乎终于想起是谁,慢吞吞问:“她在哪儿?”
“与家师一道,庄主勿忧。”
七玄盟主的师父是谁,连隐居庄中不问世事的别王孙都听说过。
只是这个名号太过惊,活像是神仙故事里的
物,浑无半分实感,他仿佛想再确认似的问:“是……那一位么?”
“是那一位。”耿照见他忽然露出安心的表,有些啼笑皆非,定了定神,转对诸葛。
“此地是木骷髅的据点之一,有密道联外,出不过
眼,但二位却不约而同见着了那厮,我料并非意外,而是安排。”
“安排什么?”诸葛残锋蹙眉,但仍未见惊诧,或已生疑。
“借刀杀。”
“欲杀何?”
“欲杀——”语声未落,“砰!”一声门墙剧晃,窗牖喀啦啦地次第迸开,片
溅如流矢,宛若一条看不见的巨灵铁臂沿墙横扫,连门带窗,瞬间便毁了朝向院中的一整面!
耿照离门最近,变生肘腋不及血热,本能向前一个鲤跃,着地滚开,背心腿侧热辣辣地接连刺痛,不知被多少木碎铜渣中。
诸葛残锋探臂抓他后领,起脚将锦桌朝来蹴去,本拟争取些时间,岂料厚重的木桌被一团乌狞金光所攫,忽似金龙收爪,旋即流光飞
,数不清的金芒飕飕飕地飙向诸葛,快到木桌不及坠地,已遭凶猛的枪势凌空推回,轰然撞向诸葛残锋!
敌长我短,相距甚远,以快打快毫无机会,但诸葛藏锋只用一刀,右臂挟乌金暗芒横里扫出,扭曲失形的乌檀圆桌一分而二,连同一切有形无形的翼状枪影分裂开来,低咆的锋压将诸物齐齐一推,再次转向,迳朝来卷去!
龙挂般的木屑碎锦间,一抹乌红衣影向后飘飞,突然间金枪空,向前
长四尺有余,形似飞鸟敛翅的诡异枪尖忽展一翼,似钩似戟,往地上一捞,勾住耿照的脖颈往外拖!
耿照正欲起身,冷不防戟枝般的利刃朝咽喉迫近,亏得眼明手快,及时抓住了枪与枪杆连接处,才没落得身首异处的下场。
枪上劲力之强,瞬间将他拖飞了去,拖得腰背几乎离地,坠下时奇特的鹰形枪首一转,以骇的巨力震开少年的握持,转了个碎花砸向他胸膛!
耿照不待着地借力,凌空背转身子,余光瞥见鹰枪砸碎地面的青石砖,未及庆幸,背门忽地一阵剧痛,已遭勾腿扫出,一把撞回廊栏杆,摔
天井,“呕”一声的吐出大
鲜血。
来倒转金枪,以杆尾连闭他胸腹间几处要
,一脚踩上少年胸
,姣美的雪足蹬着绑金丝带子的船底高屐,浑身乌红锦缎,束腰盛
,双层的凤翼绣帔气势惊
;白骨兽盔半面下露出尖颔小嘴的标致
廓,毋须露出全貌,便知是绝艳佳
,与可怕的膂力枪法一般的世所罕有,无双无对。
而她华丽的红绣裳之下,竟然空空如也,未着寸缕。
从耿照的角度,兽面丽的裙下美景绝对能一览无遗,他却无法移目,追索腿心所夹、足堪诱
以死的丫字乌影,注意力全被踩在胸膛的那条长腿攫住。
那绝对是他此生仅见,最美艳、最修长的一条腿。
雪肤腻滑,肌束虬鼓,大腿微微透出的青络,与没有一丝余赘的紧致线条结合完美,然而却又各自鲜明,兼具力道与味。
相较之下,雪艳青稍嫌青涩,染红霞的矫健则略逊风骚,舒意浓失之于温软娇腻,都不及子那透着危险与嗜欲的
冶
,生猛有力。
耿照猜得没错,木骷髅驱虎吞狼的对象,果然是她。
只是少年万万想不到,她给他的第一眼——包括差点被枭首的恐怖印象——竟能如此震撼,不愧是将整个玄圃天霄玩弄于掌间,令舒意浓母
两代生不如死,偏又无力抵抗的
。
——死海血骷髅!
而她又能否想到,这是同僚为她心设下的死亡陷阱?
第54章 弱水三变 趾秀足香
木骷髅来时为何舍密道不用,故意在绣阁迷阵外现出行迹,引来诸葛残锋和别王孙两大高手,至此再清楚不过。
舒意浓自白如霜处撬出的报,已透过潜行都传递给耿照,他一听阙芙蓉兄妹奉命将自己
出去,便知来者必是血骷髅一方的
,却没想到堂堂血使大
竟是亲自前来,“赵阿根”可谓面子不小。
门窗俱碎,连墙柱都像被巨大的铁球抡扫过般,歪斜碎,惨不忍睹,诸葛二
站在烂烂的空框间,
顶尘埃簌落,瞧着既荒唐又诡异,但在红裳丽
的鹰喙大枪之前,耿照半点也笑不出来。
郎身形高大,那枪斜掖着几与她同高,便没九尺也有七八尺长,杯
粗的枪杆似坚似韧,杆身上有几圈淡淡的接合痕迹,考虑适才她抽退以闪避刀劲时,鹰枪忽
长数尺,穿过凌空迸碎的木桌攻击诸葛,枪杆应有伸缩机关,或许前后段所用的材质相异,才能兼具坚硬与柔韧两种相悖的物
。
巨大的枪首雕成一敛翅直颈、栩栩如生的扁平金鹰,喙翼宛然,仿佛自云端向下俯冲,同样兼具力与美,一如兵主。
已知鹰翼可展,化枪为单枝、乃至双枝之戟;鹰喙是枪尖,鹰尾是倒置的月牙铲,量体惊的鹰身既扁平如楯,挥舞时威慑又似铜锤铁瓜,贯
木桌、将其搅碎的也是这部分。
尘屑落尽,血骷髅终于看清屋内之,长笑道:
“别王孙!我知你护儿心切,你若肯安分离开,不碍本座之事,我保证还你个完好无缺、活蹦跳的儿子。我要带不走他,只带脑袋也无不可,劝你莫要自误,以免追悔不及!”既狂且飒,便经簧片变造,仍可依稀辨别出原本语声是动听的。
耿照心想:“别庄主隐居多年,她却能一眼认出,然而明显不识诸葛前辈。”总觉哪里不对,一时间却说不上来。
别王孙微佝的身影透过空的
碎门框望去,似乎更加萧索,半天才总算理解她的语意似的,落寞道:“办不到。”解下腰带,随手一抖,那根两指宽的白绸带子倏忽绷得笔直,钢片般迸出“嗡”的一声振响;悠颤未绝,绸剑已至血骷髅身前,再一步便要刺中咽喉!
(……好快!)
耿照想不到看似厌世懒汉的别王孙,居然是名快剑手,不仅出手快,身法更是迅捷无伦,这一刺须得跨越两丈余,别王孙只用了一霎眼,快到少年看不清他是如何起脚动身的,绸剑便已空飙至!
以短对长,能否欺敌兵范围,乃是决定胜负的关键。
别王孙的绸带距血骷髅的咽喉要害虽差一步,然而已突鹰枪的杆围,战斗判断
准到骇
的地步,彻底颠覆了树懒般的外在形象。
惟此一步,却是天差地远。
鹰枪由下往上一挑,金鹰堪堪挡住绸剑,血骷髅腋臂微收,皓腕一拧,枪杆飕飕急转,枪首双翅“唰!”应声开展,旋如扇叶飞,俄顷间连挡五削十三刺,这一步之差仿佛有墙垣阻隔,无论如何就是难以逾越。
激战发
于耿照顶四尺处,差不多就隔着血骷髅一条雪酥酥的结实长腿,但见枪带金芒,灿若
,令
难以
视,而别王孙却像擎着一抹粼粼波光,压缩在身前咫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