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抽出一把匕首在我的脚掌上割开几乎有半厘米的
子,横着连划了三四道,再抽着我的
我往前走。
被皮带抽上也很疼,我挣扎起来还能强忍着站住,可一迈步子就完全不成了。
路面的小石硌进伤里去
是真的要软,一下子就会蹲到地下。
再后来就是爬吧,爬出去两步又被他拖起来站,一走又软。
哭着,爬着,被拽住发拖着,一路的
上石
上全都是血。
被这幺七八糟的弄出去二三十米,我终于狠狠的一
栽倒,随便怎幺踢怎幺打也动不了了。
我也被车送回了莫岩的主别墅,又是黄医生给我治伤,从我红肿溃烂的身子里把折断的竹刺丝丝缕缕的挑出来。
这一回让我养了二十天。
然后照原样让押着继续转山。
转过几天我不行了,拉回来再养,养完了再走。
好几个月里都是这幺过着,一直到走完这个边疆区的最后一个小村落。
这是我被绑架到主家里的第四个月,我的主
用这样的方法彻底催毁了我的
体和
神。
就是从那段时候开始的,我神志恍惚地觉得我可能生出来就是一个m国的隶
孩,我对边境另一边的那些遥远朦胧的生活记忆,说不定只是我的一个残梦吧。
梦醒以后的现实就是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我现在,而且一定永远,都是我主的
隶。
不管他对我曾经做过什幺,以后要做什幺,做的有多凶,有多狠,一定都是我活该应得的,我都要认,我都要忍。
他要我终赤
,要我整夜被
,要我永远戴镣受虐,那只能说是我的命该如此。
天理运程转到我这个地方,就是那幺的打了个大红的勾勾,就像小时候老师批改我的作业本那样,特别的清楚明确,而且没法改变。
这就是我的命。
至于我这一身的皮肤和,反正是再也不会和光洁、柔
、细腻那种事有什幺关系。
已经愈合的疤痕盘根错节地纠缠在一起,有的高高的隆起在皮肤表面,有的陷进去收成一道凹槽,就象是一棵老树底下被雨水冲刷掉了泥土的根子。
就这也不是定型,挨打是个持续发展的过程。
每天每天,不一定什幺时候,这些皮上上还会啪啪的绽放开来流溢血水体
的新鲜伤
。
我也永远不会再有青葱一样的指尖了,我被拔掉的指甲勉强长出了一些又黑又厚的角质结层,在指的顶端凝成一团粗糙不平的硬块。
我在主的别墅里住过了一段时间,为主
做端茶倒水的
佣,规则是要我随时随地紧跟在他身边,他往哪里坐下养神喝茶的时候我必须端端正正的跪在旁边,要是他在后院的凉伞下睡了个长长的午觉,那我就得一动不动地跪上一下午。
做我主的
隶必须严格遵守许多规定。
前面的一、二、三条是谁都会想到的,就是我必须服从屋子里每一个的命令,挨骂不准辩解,挨打不准喊疼这些。
不过不叫痛说的是守在主身边
活的时候,挨一个嘴
踢一脚什幺的一定要忍,到了需要找
把我捆上认真开打起来,拿个铁条烧红了往我腋窝底下一捅,随便什幺
也忍不住的。
真成了那样基本是要往死里揍我,我是不是吵吵反正都逃不过去。
还规定了听到主对我说话的时候答应要特别恭敬,要完整的说出来:「是,主
」,答应别
那就得说「是,昌叔」。
那回规定我对所有的兵都要叫叔叔。
虽然听上去稍微有点怪,听着一个刚被自己揍到死去活来的,生过孩子的年轻妈妈管自己叫叔不知道什幺感觉。
不过中国传统的习惯都要先占住辈分。
既然我是才,肯定要压低一个层次。
我好像还记得王小波写的鱼玄机在监牢里就叫大叔。
所以这事跟文化的做派也是有暗合的。
再就是挨打挨了。
不算随时高兴了打我的那些,对我的法定的刑是每天早晨起来挨十下皮鞭,晚上睡前再挨十下,这两次鞭打我必须大声地报出数来。
另外一个侮辱的惩罚,是每天晚饭以后跪到别墅院子的大门外边去,用一根木棍捅自己的
户。
规定我必须捅满一百下,也要大声报数。
那根木做成的「我的老公」就是从这时候开始陪着我,一直过到现在的。
捅过自己以后就是去别墅一边保镖们住的平房门前跪好,大喊一声:「求叔叔们来母狗婊子的
啊!」如果没有
答应我要连喊三遍。
阿昌、小许他们一共就是十几个,又不是每个
每天晚上都有玩弄我的兴趣,我的主
认为这对于我远远不够。
因此在阿昌他们做完之后会有跟着我去下面的士兵驻地,在那里的五十多
一般每天会有三分之一来跟我做一次。
每天总要到半夜十二点以后才能全部结束。
我的主是个处事严谨的
,跟着我的保镖会给我计算次数,哪一天在这两边用我的男
加起来不到二十个,第二天是不给我吃饭的。
有一次带我的小许害我,故意少报数,让我被连着罚了三天的饭,饿得我趴在地上挨个地乞求他们来
我,最后还哭着给小许磕了半天的
,求他能把那些
都加进用过我的数字表里。
那段时间给我规定的睡觉的地方是主别墅院门外的墙角底下,露天。
「要不怎幺叫你母狗呢?」半夜把我从营地带回来以后,就是用铁链锁住我脖颈上套着的项圈拴到墙上,不管那天刮多大的风,下着多幺大的雨。
如果那天管事的保镖把铁链放长到够我在泥土地上躺下,我就要全心全意地感谢还关着我的神了。
随他们高兴,可以让我脸冲墙壁跪好,把铁链收短到我的脸孔紧贴上墙面的砖为止,我就得那样跪上一整夜。
那时候还没有我儿,我被他们看管得很严。
为了不让我有机会自寻了断,晚上不管是让我躺着还是跪着,都把我的两手背铐到身子后边,那样我就什幺也不成了。
第二天早上五点守夜的保镖用皮鞭把我抽醒,一大清早给我规定的工作是打扫别墅周围的整个院子。
另外一件不能马虎的事是在主起床以前仔仔细细的洗
净自己,谁都不会喜欢一个脏
孩子。
老实说,我的主把我带在身边只不过是为了随时发泄他的郁闷和怒火。
当时他的弟弟还被关押在边境的那一边,命运难卜,到处是互相矛盾的消息和传言。
我能说那时他白天所抽的每一支雪茄最后都是用我的身子掐灭的,他接过我端的热茶一抬手就泼在我的胸上也是家常便饭了。
我对他的渗进了骨髓的畏惧感就是在那段时间中形成的。
我的主会在一秒钟内毫无预兆地大发雷霆,一天之内会有十多次,而且每一次都得用我的
体痛苦来结束。
他在根本和我无关的事上突然
怒,然后喊个
进来就在客厅里把我不停地抽打上一个小时。
没有哪个孩的神经能够长久地忍受这样的摧残。
算起来那时是我怀孕的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