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解释第七条规定,已满壹拾肆不满壹拾陸的使用轻微
力或者威胁。『地址发布页邮箱: ltxsba @ gmail.com 』强行索要其他未成年
随身携带的生活、学习用品或者钱财数量不大,且未造成被害
轻微伤以上或者影响
常生活等危害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已满壹拾陸不满壹拾捌的
具有前款规定
形的,一般也不认为是犯罪。”杜庸说道。
“哦?这么说,本案的被告不一定会被判刑?”李明博心中一动,对于被害
来说这未必是好事,但是对于辩护
来说,这可是个好机会,说不定可以打出名气。
“不见得。根据上述规定,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罪,涉及三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个问题,关于‘轻微力’的认定。
轻微力的判断标准,可以从实施
力的方式、强度,以及是否造成被害
身体伤害后果来分析判断,但是未成年
与成年
还是有一定区分的。
比如,同样是持刀强抢,成年和未成年
由此所表现出的主观恶
与对被害
的威胁程度有所不同。
成年即使只是持刀威胁,未实际用刀伤害被害
,一般也应认定超出了‘轻微
力’的范畴,严重侵害了他
的
身安全。
而未成年持刀强抢,则要结合是否实际动刀伤
,是否造成被害
轻微伤以上或其他危害后果,综合认定是否属于‘轻微
力’。”杜庸说到此处,被李明博打断了。
第05章 强将手下无弱兵
“我反而觉得未成年持刀更危险,成年
可能还会有个度,不会轻易下杀手。但是未成年
就不好说了,那就是个火药桶,不知道什么时候热血上
就会不管三七二十一的一顿
捅,真玩命啊!有一
子愣
青的劲
。”李明博反驳道。
“嗯,你说的是现实问题,但是那帮一辈子连架都没打过的理论派可不这么认为。要不然怎么说法治需要律师贡献力量呢。”杜庸笑道。
“嗯,我明白您的意思了,咱们是奋战在法律一线的,正所谓春江水暖鸭先知,法律公不公平,正不正义,咱们最有体会,所以咱们才有推动法治进步的资格。”李明博一怔,立刻醒悟过来,回道。
“这些都是题外话,既然现在有司法解释和各种规定,咱们也得按照规矩办。回到咱们刚才的话题。
第二个问题,关于‘少量财物’的认定。
少量财物的判断标准,可以参考盗窃罪数额较大的标准,以000元以下的财物为标准。
但并不是说使用轻微力强抢了数额超过000元的财物就一定会被认定为抢劫罪,绝对不能搞一刀切。
根据《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强拿硬要公私财物价值000元以上的,也是寻衅滋事罪的
罪标准之一。
第三个问题,寻衅滋事罪的罪标准。
强拿硬要他财物构成寻衅滋事罪,必须‘
节严重’。
《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问题的解释》对‘
节严重’的标准作了明确规定:
、强拿硬要公私财物价值000元以上的;
2、多次强拿硬要公私财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3、强拿硬要病
、残疾
、流
乞讨
员、老年
、孕
、未成年
的财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4、引起他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5、严重影响他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的;
、其他节严重的
形。『地址发布页邮箱: ltxsba @ gmail.com 』
但是上述解释并未区分成年和未成年
。在我看来,未成年
在适用上述规定时,应该与成年
相区别。”杜庸说道。
“这么说的话,本案被告多次抢劫未成年
的钱财,造成了一定的恶劣社会影响,属于
节严重,应构成寻衅滋事罪!”李明博刚刚升起的希望一下
灭了。
“是的。
本案公安机关立案的罪名是抢劫罪,而检察机关起诉的罪名却改成了寻隙滋事罪,罪名不一致。但我个认为,检察机关认定的罪名是对的。
首先,本案中,二被告均系
瓜之年,不满贰个玖的男子,根据《两抢意见》的规定,对于
瓜之年上下的男子使用或威胁使用轻微
力强抢少量财物的行为,一般不宜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从被告使用的
力、威胁手段的强度看,被告
共作案八次,其中有3次采用持匕首威
的方式作案,其余几次均未持匕首,而采用威胁、恐吓,或采用拳打脚踢的方式作案,均没有造成被害
身伤害的后果,可以认定为轻微
力。
从抢劫的数额来看,二被告作案八次累计抢了不到二百元,数额较小,可以认定为强抢少量财物。所以对被告
不宜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其次,从主观方面分析,二被告具有寻衅动机,从作案时间、地点看,被告
次作案中有3次发生在白天。而且多次选择在同一地点作案。
再次,从作案对象看,本案被害均为不满
瓜之年的男子,平时路线比较固定,被害
不满
瓜之年的身份意味着其不可能携带数额较大的财物,也不可能抢劫到大额现金。
最后,再加上被告生活环境的问题,以及被告
为了发泄抢夺钱财的目的,均反映出被告
并非以非法占有财物为唯一目的,而具有以强凌弱、寻求
刺激、逞强耍横的寻衅动机。
本案中,被告向不满豆蔻之年的男子强拿硬要财物的行为,严重扰
了x园周边的社会秩序,属于‘
节严重’,符合寻衅滋事罪的构成条件,应追究二被告
的刑事责任。”杜庸说道。
李明博与杜庸离开办公室后,回到了工位。
李明博没想到团队里不仅方轶专业能力很强,杜庸的专业能力也一点不差,看来他们成名不是偶然,是长期积累的结果。果然强将手下无弱兵。
……
次一早,杜庸和程都去了看守所,会见陆烨。
陆烨一米七五左右的身高,皮肤白净,有些小帅,长得不像其父,也不像其母,属于巧长,脸上的青涩尚未全部退去。
此时的陆烨有些萎靡,顶着黑眼圈,双眼无。
在杜庸的追问下,陆烨颤抖着嘴唇,断断续续的说出了案发经过,大体上与他父母说的差不多,但是更细一些。
“她叫什么名字,我说的是大名?”杜庸问道。
“严夏夏,她叫严夏夏。”陆烨抬起脑袋说完后,又低下了。
“你仔细回忆下,……一共多少次?”杜庸不紧不慢的问道。
“肆次……”被关进看守所后,陆烨不断的回忆过去,整个事发经过早就烂熟于胸,所以当杜庸问起时,他不假思索便说了出来。
“你是什么时候知道她是豆蔻之年的?”杜庸接着问道。
“元旦的时候,我约她去看电影,我们在等着看电影时,不知道怎么就聊起这个话题了,然后我就知道了她的真实况。她还给我看了很多以前的照片,当时我没太当回事。”陆烨回想道。
“也就是从那时起,你知道了真实况?”杜庸看向他。
陆烨点道:“嗯,她之前没跟我提过,我也没往那方面想。真的!我说的都是实话,我都这样了没必要骗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