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轶理解方家的苦衷,也只能先这样了。更多小说 LTXSDZ.COM
上诉期最后一天,方轶打电话给法官,法官告诉方轶,检察院没有抗诉,被告也没有提起上诉,法院已经准备逐级上报最高院了。
说实话,方轶真心觉得县法院对周光的判决有些过重,但是当事不想上诉,他也没办法。
五月的天气已经热了,曹晓慧越来越忙,根本没时间管儿子方安志,方轶没事时喜欢带着小志回村里,村里的空气好,气温也低一些,住着舒服。
这一,方轶来到区法院第十审判庭,今天是杨旭强
案开庭的
子。杨旭的父亲杨宝山没有来旁听,不是他不关心儿子,而是因为这是强
案,涉及个
隐私,法院不公开审理。坐在方轶对面的是两位年轻的
检察员。
“……我们认为,被告杨旭将被害
许敏带到酒店,意欲违背被害
的意志与其发生x关系,但被害
捂住下体反抗,致使被告
杨旭未能如愿。被告
杨旭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之规定,构成强
罪。
鉴于被告强
未遂,根据《刑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我们建议判处被告
有期徒刑三年。完毕!”
检察员道。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
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之前方轶曾去检察院与检察员沟通过案,虽然检察员认可方轶的大部分意见,但是双方就杨旭的行为到底是未遂还是中止,看法不一致。检察员坚持杨旭的行为是未遂,所以起诉书是按照未遂建议的刑期。
“被告杨旭,刚才公诉
宣读的起诉书,你听清楚了吗?你对起诉书指控你的罪名和犯罪事实有无异议?”审判长道。
“听清楚了,有异议。我不是强未遂,是我自愿放弃的,我的行为应该属于犯罪中止。”杨旭辩解道。
之前方轶在会见时,给他解答了强未遂和强
中止的区别,同时也说了辩护方案,杨旭是个聪明
,不需要方轶特别说什么,自然知道该怎么做。
“公诉可以就起诉书所指控的犯罪事实讯问被告
。”审判长道。
“被告杨旭,被害
许敏是否是你带去酒店的?”
检察员问道。
“是。”杨旭道。
“你们两当时是什么状态?”
检察员接着问道。
“我们在酒吧喝了不少酒,但是意识还算清晰。”杨旭道。
“进酒店房间后,你们做了什么?”
检察员问道。
“我想跟她亲热,但是她拒接了,后来我强行把她推倒,扑了上去……(此处省略百字)”杨旭将当时的况讲述了一遍,与之前他对方轶讲的没有差别。
“你再回忆下,是不是她先护住了身体下部,你无法施强,所以才放弃的?”检察员问道。
“反对!审判长,公诉的问题存在诱导
,被告
有权拒绝回答。”方轶不待杨旭开
,立刻道。
“公诉注意你的提问方式。被告
有权拒绝回答这个问题。”审判长皱了下眉
道。
“好的,我的问题问完了。『地址发布页邮箱: ltxsba @ gmail.com 』”检察员一脸的不服气,瞟了方轶一眼。
“被告的辩护
是否需要向被告
发问?”审判长道。
“需要发问。”方轶道。
第332章 能吗?
“被告杨旭,你们去的是什么等级的酒店?”方轶问道。
“五星级酒店。里面装修的很好。”杨旭道。
“隔音效果怎样?”方轶问道。
“隔音非常好,之前我去过多次,即便房间内电视声音放的很大,也不会影响到隔壁。”杨旭道。
“刚才你说你们都喝了酒,喝到什么程度?”方轶问道。
“喝了不少,具体有多少杯我也记不得了。我当时有点晕,但是
脑依然清晰,她也差不多。去酒店房间时,她是自己走进去的,虽然走路有些不稳,但是意识清醒。”杨旭回忆道。
杨旭所说与当时的况出
不大,这一点从公诉
提供的酒吧和酒店楼道的监控录像就可以看出来。
方轶之所以这么问,就是想告诉法官被告和被害
当时都喝了酒,而且酒后
脑清醒,被害
是自愿去的酒店房间,进房间
什么,两
心知肚明。至于之后房间里发生了什么,可以自行脑补,可以存疑!反正双方各说各的理,都没有证据。
“审判长,我问完了。”方轶道。
“现在进行举证质证,除现有证据外,双方是否有新证据需要提?”审判长道。
“没有新证据需要提!”双方均道。
“下面由公诉举证。”审判长道。
“第一份证据,酒吧和酒店的监控录像记录,证明被害是被告
带去酒店的。”
检察员道
“被告杨旭,你对该证据有什么异议?”审判长问道。
“没有异议,当天确实是我带她(被害)去的酒店。她是自愿跟我去的,我没有强迫她。”杨旭道。
“被告的辩护
对该证据有什么意见?”审判长问道。
“没有异议,该证据可以证明,当时被告和被害
都是清醒的,被害
是自愿跟着被告
出的酒吧,也是自愿跟着被告
进
的酒店房间。从监控录像可以看出,两
偶有亲密举动,酷似
侣。”方轶道。
“公诉继续举证。”审判长道。
“第二份证据,被告供述,证明被告
带被害
进酒店的目的就是为了与被害
发生x关系。进
酒店房间后,被告
在被害
强烈反抗的
况下,违背其意愿,采用了
力手段试图与其发生x关系。”
检察员道。
“被告杨旭,你对该证据有什么异议?”审判长问道。
“有异议,当时我以为她不是真的拒绝,是在逗我,所以……”杨旭道。
“被告的辩护
对该证据有什么意见?”审判长问道。
“有异议,之前被告请被害
在酒吧喝酒,随后被害
又自愿跟随被告
到酒店房间,在整个过程中,两
之间有亲密的举动。
随后被害拒绝与被告
发生关系,被害
的拒绝行为到底是半推半就,欲擒故纵,还是真的拒绝发生关系,辩护
认为存疑。”
方轶的目的很明确,只要是没有证据,那么最好的办法就是让被害的行为存疑,至少让法官觉得她的行为存在不确定
,容易让
误解,绝不能被检察员牵着鼻子走。
“请公诉出示第三份证据。”审判长道。
“第三份证据,被害的陈述,证明被害
在明确拒绝与被告
发生x关系后,被告
采用了
力手段将被害
控制,然后退去衣裤。最后因被害
激烈反抗,被告
未能得逞。”
检察员道。
“被告杨旭,你对这份证据有异议吗?”审判长问道。
“有异议,我当时根本没脱裤子,她也穿着运动短裤,我只是解开了裤绳,根本没有像她说的那样触碰她。”这次杨旭的反应比较大,不像作假。他感觉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