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感谢侠的救命之恩,我们邢家村这辈子不会忘记您的大恩大德!”
“唔,随便啦。”
金凰儿摆了摆手,然后提着剑,就往庄稼地外走。
那地上的匪首还没有断气,凄惨的呻吟着。
在村民的目光注视下,金凰儿走了数十步,却又突然停了下来。
她一脸尴尬的走了回来,问道:“那个…忘记问了,我刚来到此地,附近可有什么客寨吗…?”
“……”
“啊…顺着土路西行三个时辰,有个驿站,那里可以歇脚。”
金凰儿看了看四周,原地转着圈嘴里还念念有词。
“东南西北…东南西北…”
“额,你能不能直接指给我方向…”
“……”
“那边…”
“哦哦!好的,先走啦!”
金凰儿大步迈向土路,还把剑扛在肩,像是个
流氓一样大大咧咧的消失在了村民的视野中,全然没有刚才战斗时的那
侠气…
村民们你看我,我看你,竟然一时都因为这侠跳脱的个
而忘记了刚才被匪徒们
污的悲哀…
唯有那个浑身鲜血都凝固了的匪首,还在不停的哀嚎。
……
金凰儿走在坑坑洼洼的道路上,回想着几个月前下山时,师父的叮嘱。
现如今,世间已经和她十几年前拜师学武时不同了。
皇帝换了一届,朝廷律法也变了很多。
唯独不变的,就是子身份依然低下,不允习武。
男尊卑的制度,严重到残酷。
多亏她的师父仇视朝廷,又看金凰儿骨络惊,是个习武天才,便将毕生积累都教导给了她。
甚至因为自身的独特,还练就了失传已久只有子才能练成的功法——冰肌玉骨功。
金凰儿如今刀枪不,水火不侵,又力大无穷,雪白娇
的肌肤看上去吹弹可
,其实坚不可摧。
此功法可谓是炼体功,如若出世,必定颠覆武林。
没有任何武功可以与其媲美。
据金凰儿师父说,此功法乃是太古时期,仙横行的时代传下来的,全套一共十二份功法,‘冰肌玉骨功’只是最基础的炼体,剩下十一份,如果全部练成,可上天地,移山填海,无所不能。
如今末法时代,能保留这一份就很不易了。
但就这一份功法,也足以让金凰儿横行武林,不受到分毫伤害。
而且这功法只有子能习得。
不知道其他的功法是否有掌握。
也许…
这就是朝廷严令禁止子习武的原因?
当然,除去炼体功,金凰儿还习得了剑法。
只不过剑法,她不是怎么喜欢,反而对贴身搏斗热衷的很。
便仗着腿长的天生优势,练就了迅猛的腿上功夫。
之前在匪徒包围圈中消失,瞬间出现在他处的便是练到极致的轻功步术。
和波斯明教的坤大挪移有异曲同工之妙。
金凰儿的师父十几年前与决斗,受了重伤,没办法再行走武林,便教导她继承了自己的侠客之道。
“你要行走江湖,行侠仗义,铲除恶,继续为师的道路…”
这是师父送自己下山时伛偻着腰说的话。
“侠之大者。”
金凰儿低声嘟囔着。
“为国为民。”
她回想到村民的话,对这个国,有了最不好的第一印象。
“如果国是这样的国,师父您的话就不适用了呢。”
因为在陇西地段几个月以来,金凰儿已经见过了太多不公正,她还以为是个别地方会有的问题,结果来到了新地段依然不变,甚至更为严重。
她在陇西经常劫富济贫,惹起了部分富绅和镖局的注意,被这些‘上
’们视为了眼中钉。
可金凰儿丝毫不在乎他们,反正弱得很,敢来就都杀了。
来陇西以南的地方,其实也就是那边的没什么敢造作的恶了,她来寻找新的恶霸,刚才村民说的五虎寨就是个很好的目标。
金凰儿嘴里叼着个稻,走的累了,便坐在树下,乘凉歇息。
她象牙般玲珑剔透的润腿搭在一起,翘着小脚丫,晃晃悠悠。
从腰后拿出来个酒葫芦,拔开塞子仰畅饮。
清澈香甜的酒水洒出来一些,顺着她致的下
流到衣服上,染透了那
细的布匹。
湿了的衣服紧紧贴在肌肤上,其中雪白清晰可见。
致的锁骨兜住了些流出的酒水,金凰儿微微侧身,用手掌接住锁骨里的酒水,仰
倒
嘴里。
金凰儿像是个真正迹天涯的侠客一样,悠然自得,饮酒作乐。
这个喝酒的喜好,也是和师父学来的。
不过金凰儿功护体,喝再多的酒都不会醉,所以能畅饮。
时不时还经常把师父给喝趴下。
想着师父那个严肃的小老时常会露出窘样,金凰儿不禁笑了起来。
“也许,时不时可以回去看看他老家。”
正当金凰儿饮酒休息的时候,一辆马车晃晃悠悠的驶了过来。
金凰儿的剑已经用麻布缠了起来,避免被一眼看出是个习武的
子,惹出事端。
当然,这是她师父特意嘱咐的。
虽然厌恶朝廷,可没必要还是少招惹。
金凰儿的穿着打扮也许看着和寻常子不太相像,但也是副方便
活的样子,再说夏
炎热,这么穿还算正常。
所以金凰儿也不怕那马车路过。
不过上面的车夫盯着金凰儿的大腿一个劲的瞧,眼睛都快瞪出来。
他被金凰儿白紧致的美腿吸引了目光,自然看不到前方的道路。
车咔哒一声陷进了一个坑中。
车夫挥了两下鞭子,马儿嘶吼着往前拖拽,可就是没办法将车子从坑里拉出去。
“老儿,怎么了?”
一个面容俊朗的男从车厢里探出
来。
只感觉眼睛被什么雪白晃了一下,定睛看去,顿时呆住了。
金凰儿修长的大白腿同样吸引了他的视线。
“主子,这路太了,车
卡里面去了…”
“哦…”
“主子?”
“嗯?哦哦!”
男恋恋不舍的从金凰儿的大腿上收回了目光,掀开门板,从车厢走了下来。
他身穿华贵的锦衣,在这大阳天的也不嫌热。
男的动作慢慢悠悠,举手投足间风度翩翩,与这乡下的土景十分不搭,看起来像是王公贵族家的公子哥。
他走到车前,看了看,显然是觉得麻烦了,也不知道该怎么做。
金凰儿一边喝着酒壶里的酒,看着车夫和公子哥在那里围着车转来转去,活当个下酒菜了。
当酒壶的酒都喝光后,那两还没想到办法让车
出来,马都拉的
吐白沫,但就缺那么一
子力。
本着路见不平,出手相助的原则,金凰儿伸了个懒腰,媚态十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