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为高道友。”
“长生天朝两千多年历史中,也的确有个短命的高氏王朝,莫不是占据膏人城的这些高家人……便是那方士高家的血脉子嗣?”
这一动念,陶潜立知。
真相,怕是八九不离十。
以他如今修为境界,心血来潮,必是真的。
同一时刻,陶潜无声无息穿过城门,那些禁法阵法之类,对付些旁的修士还可,要发现他却是难了。
虽还未动手厮杀,但陶潜这一动,已显出晋升境界后的特异来。
纵是不用法力,不施通。
他这躯体,也是万法不沾身一般,避了所有污秽,须臾入了城。
城外本就臭,原以为城内会好些,可很快他便发觉,城内之臭更甚城外十分,且映入目中的景象,几乎让陶潜遏制不住蠢动的杀意。
眼前,是极热闹的一座城市,街道。
茶坊、酒肆、脚店、肉铺、点心铺……诸多建筑,一应俱全。
凡俗世界有的,如赶集、买卖、闲逛、饮酒、聚谈、打架等等情节景象,也是应有尽有。
唯一的不同,是这里的“人”,并不是真的人。
皆是妖魔,约莫数千头,多数甚至都不能算是修行者。
只是因为体内血脉,以及家传功法的原因,这里的高家人,都是丑陋、狰狞的妖魔形态。
不止是狼魔、象魔这二种,诸如蛇、羊、狗、虎、猪等等,真可说是包罗万象。
若非没有任何气机感应,差点让陶潜以为,这里又是一个“陀县”,又一个百禽子在此作乱。
极为可笑,也极为渗人的是。
他们,将自己视作是人,视作是民。
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做些个小买卖,过着小日子。
晨起出门,来一屉两脚羊肉包子填肚,喝一碗精酿羊血漱口,闲逛至东街买些羊骨羊皮所制的拨浪鼓、风筝、面具之类的小玩意儿回家哄孩子,又往西市的布店去,扯几尺光滑的羊毛布做衣裳……。
若不去瞧这城池上空飘荡着的浓黄大雾,不去看那凝成实质的猩红鬼云。
恍惚中,只让人以为,这就是一座虽是普通,但井井有条,百姓安居乐业的平民小城了。
便是陶潜,也直接怔了半个呼吸。
在这之前,他脑海中还在思索着另一事:
“那先天灵宝光不将我送回蓬莱海,而是掷来此处,应是天尊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