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焰器不仅可以消除枪火焰,更能进一步降低后坐力。更多小说 LTXSDZ.COM
这使得本就据枪稳定的李慕,更加轻松自如。
在百米内,他那连个红点瞄都没装,仅靠机瞄的步枪,击
度却与狙击步枪没有任何区别。
那身为大宗师级武者,对危险的灵敏感知,也让他避过了一次狙击手的狙杀。
甚至依靠轻功迅速摸到狙击点,将狙击手反杀。
因此李慕收获了一把,外形十分类似svd狙击步枪的m9狙击步枪。
这把狙看上去跟svd实在太像了,但实际上它跟svd没有任何关系,而是由k改进出来的一款狙击步枪。
同样是十发装弹,半自动击。
虽说李慕并不通狙击步枪,但在三百米内,根本无须考虑修正问题,基本上是准心瞄哪打哪的
况下,多少还是有些作用的。
毕竟是个挂,李慕的战绩,比什么世界十大狙击手可要强悍得多。
他自己记着击杀数,到天亮时,已经突500
,这是一个营外加两个连队的兵力。
其中有五六十名大小指挥官,级别最高的是一名上校,负责这座城市的叛军总指挥,也不过就是一名大校而已。
虽说李慕的击杀总数,还比不上十大狙击手的前三甲,但要知道,这只是他一晚上的战绩。
而世界十大狙击手的击杀数,是参战过程中的击杀总数。
由于m9狙击步枪没有消焰器,晚上开枪很容易被发现位置,李慕便只是背着枪,没有动用。
他一晚上都是使用装着消焰器的自动步枪,在不到两百米的范围内,对叛军进行近距离点杀。
在失去大量指挥官后,叛军所在的一些区域,不可避免的陷了混
状态。
李慕将这些况尽数告知中校,他们也能进行针对
的布置。
天刚蒙蒙亮,政府军便展开反击,从三个方位对叛军发动围攻。
李慕也参与其中,以狙击步枪肆无忌惮的狙杀叛军指挥官。
激战持续大半天,叛军伤亡惨重,被一气赶出了城市。
自叛军发动叛以来,几乎是一路势如
竹,将政府军打得节节败退,一连被攻占了七八座大小城市。
李慕原本和父母开餐厅的杰布拉尔丹,便已经落叛军之手。
这座叫阿卜格利(虚构地名)的城市,是政府军成功守住的第一座城市,这对政府军来说意义重大。『地址发布页邮箱: ltxsba @ gmail.com 』
不仅仅是守住了一座城那么简单,这还表示,叛军那所向披靡的势已经被遏制住,政府军终于站稳了脚跟。
而李慕在经历过之前,一点点积累起些许名声之后,在这座城市终于一战成名。
第六十一章 回再启
战事暂时结束,李慕短时间内没打算再接活。
他得回去好好闭关一段时间,将岳不群的一身能力尽数消化,彻底变成自己的东西。
等完成这件事,相信他一身实力会有一个质的提升。
离开前李慕与中校碰了个,阿卜格利政府军总指挥,一名叫马库斯的上校也在这里。
他们想继续雇佣李慕,让他参与到其他战场的战事中。
但李慕以自己在这场战斗中,发现自己的能力还存在短板,需要加强训练为由婉拒。
不过他也说明,等自己完成这次训练,一定会重新回到战场,接受政府军的雇佣。
马库斯虽然遗憾,却也没有太过介怀。
虽然己方有一名高手,会让仗更好打一些,但战争的大势,也不是靠一个就能扭转的。
只是在李慕离开前,马库斯和手下几名中校,都跟李慕换了电话号码。
他们希望李慕结束训练,打算再接活时,可以直接找他们,他们一定会给出一个让他满意的价钱。
为了表示对李慕的看重,马库斯专门派一辆吉普车送李慕回家。
李慕也不拒绝,他当自由佣兵的根本目的,与政府军的利益一致,所以他并不排斥与政府军走得近一些。
李慕如今的居所,在艾欧赛亚共和国的阿依沙城,距离阿卜格利三百多公里。
这是座边境城市,往东数十公里,是另一个叫布吉格共和国的小国家。
这是个沿海国家,与大食半岛隔赤海相望,距离最近处不过十几海里。
四个小时左右,李慕回到了住处,对送他回来的士兵道过谢后,他提起自己的携行具和背包,回到自己的屋子。
三把枪械都被拆卸开,跟战术盔一起装在携行具中,身上只带着一把手枪。
虽说在这座城市,背着枪走在街上也属正常,但李慕还是不喜欢随便露械。
这或许是来自夏国骨子里的低调内敛,毕竟夏国有句话叫“财不露白”。
房子自然是租的,一栋一楼一底的二层普通民居,他一个自由佣兵也不需要不动产,当然不会买房。
别看非洲这么贫穷落后,可房价也不便宜,尤其是阿依沙城,房价可以达到4000美刀一平,折合2000夏元。
就说他租住的这栋房,两层加起来240多平,这就得百万美刀。
可他账户里余额不过十几万刀而已,需要学习什么新的军事技能时,还得去找教官。
那老家伙的学费是3000刀一节课,比当雇佣兵还有搞。
不过老也算是讲道义,收了钱会真的教他东西,而非糊弄事。
阿依沙城可以说是一座属于雇佣兵的城市,这里有非洲东北部最大的佣兵招募点,许多来自世界各地的自由佣兵,都聚集在此。
走在街道上的,十个有七八个肩上都挂着k。
还有一些似乎是混得比较好的,手中提着大菠萝之类的机枪,甚至连抗rpg的都有。
只是这种并不多,且基本都是三五成群,属于熟
之间自行凑起来的佣兵小队。
种也是多种多样,有白
,有棕色
种,也有亚裔的黄种
,最多的自然是黑叔叔,毕竟是主场。
这座城市看着挺吓,但其实不必担心,这里的秩序非常好,不会出现一言不合就当街开枪的
况。
这就是自由佣兵跟大型佣兵团的雇佣兵,最大的不同之处。
那些佣兵团的,除了由各国退役军
组成,还有许多
,并不是单纯的为了赚钱才当佣兵。
有一部分纯粹就是战争狂
,他们喜欢打仗,也只会打仗。
他们喜欢战场上那无所顾忌的杀戮,与在生死之间徘徊的刺激,他们的心灵在常年的战争与杀戮中变得扭曲。
所以他们疯狂、嗜血,动辄拔枪崩。
可自由佣兵,那就是一群养家糊的打工
,战争对他们来说只是工作,他们也早就习惯了战争和死亡。
因为习惯,所以不会有什么心理压力,也就不存在扭曲变态什么的。
大家手里都有枪,谁也不会怵谁,但同时又谁都怵谁。
所以有点什么小摩擦,大家反而会非常克制,露出一白牙笑笑就过去了。
要实在矛盾有点大,那就放下枪,来一场徒手搏,打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