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只是一个陌生的男子。
“罗兰呢?我的未婚夫罗兰在哪里?”在休息了一星期后,里丝里亚开始浮现过去的记忆,忘记的就只是和牧羊人共处的半年。
听到最爱的人将夫婚夫一词套于别人名字的头上,牧羊人再也压制不了心内的悲伤,低下头小声说了一句:“我去拿点白粥给你。”便跑了出去。
格蕾特亦是急步相随,只是一踏出门口,就立刻看到一个双手抖震、激动不已的男生站在墙边。
“果然……只有失忆这种不公平的情况下,小慧才会爱我……”
“不要这样说,她现在忘记了你们快乐的日子,对你其实也是种不公平…”
牧羊人没哼半句,眼眶注满了男儿之泪。
“要哭……就哭出来吧……”格蕾特拍一拍牧羊人的肩膀说。
“哭吗?也太没男子气概了吧?”
格蕾特摇一摇头:“不会啊,我觉得你已经是非常有男子气概的了。”
这一句话还没说完,牧羊人已经再也把持不住,双脚一软,跪在地上嚎啕大哭。
对格蕾特来说,这还是首次发现,男人饮泣,原来可以是如此有气概的一件事儿……
……
再一星期后。
“听说罗兰举行婚礼的日子快到了,只要你去参加婚礼,轻哼一首以前他爱听的歌,他的咒语就会解除,再次爱上你。”格蕾特向女孩解释故事的发展。
“实在太感谢你们了,我不知要如何报答你们。”里丝里亚面带感激的说。
牧羊人摇一摇头:“不用说报答,只要你以后可以和心爱的人过得快乐,我们就很高兴的了。”
“嗯,我一定会的。”在向牧羊人和格蕾特恭恭敬敬地道谢后,里丝里亚便带着愉快的脚步,向着王宫出发,目的当然是要找她的夫婚夫罗兰。
“再见了……小慧……”
目送这位曾与自己度过大半年光景的女孩子高高兴兴地跑去跟旧爱人相会,牧羊人一直向着女孩挥手送别,但这个简单的动作在此刻真的有如千斤沉重。
“姑娘你的名字是?”
“我……记不起来啊……”
“你这样漂亮,样子又聪明,就叫小慧好了。”
“小慧吗……很好的名字啊,我好喜欢。”
过往欢乐的一切片段有如浮光掠影,再次出现在牧羊人的脑海当中。
格蕾特看在眼里,当然亦明白到牧羊人内心所受的折磨。
“这样……就可以了吗?”当已经远离屋子的时候,格蕾特问牧羊人。
“呀呀,小慧可以得到幸福,没比这更好的结局了。”牧羊人微笑说,虽然这明显是个苦涩的笑容。
“是吗?我觉得她跟你一起都已经可以很幸福……”格蕾特叹一口气说。
“不……我相信罗兰一定可以带给更多的幸福……”牧羊人一直痴痴地望着离开的方向,纵使女孩早已经离开了两人的视线。
“只要心爱的人可以得到快乐…自己就怎样都没问题吗…真的很白痴啊…”
话虽如此,但格蕾特仍是深深佩服身边的痴心男子。
如果小志和佩儿可以得到幸福,为什么我就不可以潇洒地祝福他们?
看到心爱的人活得开心,难道就不是一种快乐吗?
唉~真是太运滞了,怎么好死不死的,给我遇上这种白痴。
格蕾特叹一口气,拿出口袋的手提电话按下电源,立刻就听到一大堆留言。
“喂,小志吗……嗯,心情不好所以放一下假……大家在担心我?只不过是一个月嘛,不喜欢的话就留下我自已去别个世界啰……什么?不要生气了?当然是你不对了,难道是我错吗?再说我不回来了啦~哼哼~知道是你不对就好……
好啦好啦,看你这样可怜,回来就是了~哼哼~”
挂线后,格蕾特面带抱歉的向牧羊人说:“你没事吧?我觉得我好像害了你们……”
牧羊人笑笑摇头:“没有啦,可以看到小慧得到真正属于她的人生,我应该要感谢你。”
“那就好……相信我,你是个不错的人,心肠也好,终有一天,会找到真正爱你的女孩。”
“嗯,谢谢你……不过这好像在哪里听过。”牧羊人搔着头说。
“我们第一次见面时你安慰我的嘛~~我觉得挺受用,所以希望你也可以振作……”
在说这话的同时,格蕾特飞快地吻了牧羊人脸颊一口:“哎~要回去了,休息了一个月,要好好工作啦~再见啦~大笨瓜~~”伸一记懒腰,格蕾特挥一挥手,向面前这位大好人道别。
“保重……格蕾特……”
“你也是啊……傻瓜……”
十分奇怪地,好几天阴暗的天色在这一刻忽然放晴,碧空之上没一片浮云,蔚蓝色一片了无边际,彷似牧羊人广阔的胸怀。
在路上,格蕾特脑海尽是牧羊人和小慧甜蜜的样子。
只要心爱的人可以得到快乐,就即使牺牲自己也没关系吗……只有苦涩才算是伟大的爱情吗?
真是太无聊了~
要有牧羊人的气量,格蕾特自问做不到。
只是,我会努力去学的,直到有一天可以做得到。
在大步向前的同时,女孩向自己立下誓言。
终有一天,我都可以做得到!
望一望无云的青空,其实是挺漂亮的。
这是格蕾特失恋后,第一个觉得心情愉快的下午……
爱人罗兰篇完
狼和七只小山羊篇
“擦擦。”
当踏出挪亚方舟号,脚踩上那呈现青葱绿色的树叶,发出只有仍存在“量子场”这种单层引力的未开发星球才会出现的磨擦声音,令我原本已经混乱的心禁不往掀起了浮萍万千。
深深呼吸一口地球的空气,这种不经过滤的混沌空气虽然是如此的原始和充斥着氮氧化物,但却有一种说不出的亲切感觉,叫我的心情更为沉重。
已经有整整1000年没来到这里了,这一切一切都花了我多少时候,当时对任何事也是那么尽心规划,每一个细节都一丝不苟。
想不到,到了今天,我要去毁灭这一切……
作为一个自认进化成顶尖种族的高等生物,此刻我不禁对自已的不成熟感到羞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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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方戈拉人,方戈拉星位于距离银河系非常遥远的星球,是一个在现时宇宙各种生命中进化得最尖端的生命,亦属宇宙1524个共和星系同盟较高的种族。
今次是我第二次踏足这个遥远的星球,对,上一次是1000年前……由于星系间时间的运行有差距,加上利用超空间航行会令空间流动的距离加大,所以我这一千年,在地球来说其实已经渡过了一段非常长的时间,如果用这儿的历法去计算,大约就是300万年。
为了可以与地球的时间流速同步,我特地用缓时器将自己的时间调慢3000倍,不然单是挪亚方舟号降落时所产生的高热就足以令整个地球产生爆炸。
我们方戈拉人经过尖端进化,一般可以活上8000年左右,对于人类来说这当然是个匪夷所思的数字,但宇宙万物的奇妙就往往不是你们这种单纯生物可以作出理解,就像那些只能活数天甚至数小时的小生物,也大概永远想像不到地球人活数十年的日子是怎样捱。
对方戈拉人来说,人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