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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的艺术浪子(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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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都市,也能咏唱出不施黛、力求抚慰类往事的牧歌。我愿意做北京城里最后一个田园诗

双目失明的荷马是最古老的行吟诗,他挟着七弦琴靠卖唱乞讨,走遍古希腊的七大名城,终生流的结果是产生了《伊利亚特》和《奥德赛》两部史诗。由此可见,行吟是诗的游牧方式,诗类社会的游牧民族。我也是这样要求自己在长安街上的行吟的,我愿意永远只在这一座城市里流,我要做一个自我放逐的子。子与流汉的区别在于,更侧重于的流子永远在自己的内心流,这是一般的流汉无法仿效的。流又是被迫流,而子则热流——他把流看作某种自由的,才选择了自我放逐。他在流放自己中拓宽了生命本质的美感。子体验到灵魂的流(将之视若幸福),流汉只能感受到体的流(因而作为苦难来诅咒)。一千个流汉里顶多只有一个子。上是没有失败感的。流又并不仅仅是农业社会的产物。二十世纪欧美城市文学中仍有流汉校旱,塑造了都市流汉的形象,正如其代表作品叫《在路上》——在路上或许是所有流格的主题,但只有从灵魂里眷恋在路上的感觉的,才是真正的子。有些从来不曾离开过自己的城池,但灵魂仿佛永远在路上、在途中狂歌抑或劲舞,这同样是城市的子。世界哪怕再小,也足够流。我联想到曾经作为没有国籍的民族在欧亚太6长途跋涉的吉普赛(在普希金笔下又叫茨冈),类社会已进化到今天的地步,他们仍然不愿舍弃流,照样赶着大篷车候鸟般在不同的国度与地区迁徙,哪怕靠卖艺、算命、巫术换取流的盘缠。看来流也是一种独特的生存方式(而且是最自由的),在流中他们才能不断证明自己的血统,才能实现生的最大价值。看来流对于真正的流者并不是苦行——流首先是其无法泯灭的天,然后才体现为若隐若现的生命轨迹。吉普赛是世界的子,地球的游牧者,他们使游牧的概念获得了空间上最博大的实现。

我只要做北京城的游牧者就可以了。这不仅仅是空间上的,更是时间上的游牧——当我骑着老式自行车一会儿在可并行六辆卡车的环城公路上疾驰,一会儿又抄近路四合院地带窄窄的胡同,简直觉得在横穿北京的历史。我是以倒溯的方式重温一座城市的传记。这总是给予我突如其来的灵感以及对古老文明的敬畏。我夸张的文学梦因而获得稳固的依托,简直可以像青苔一样附着在遍满岁月齿痕的老城墙上。我行吟的诗篇注定充满怀旧的气氛。时光停步,城市的回忆本身散发出比子回的境界奥得多的沧桑感——城市从它荣耀抑或耻辱的刀光剑影、风鸣马嘶的旷古之梦中蓦然惊醒。我游牧的意义在于把握城市微弱的脉搏,并区别古典与现代的冲突。又有多少步覆匆促的路愿意对此关心呢?他们的兴趣更乐于倾注于北京属于现实的部分,在一座漫主义的城市,却生活着一群现实主义的居民。城市缺乏的恰恰是远离功利、超脱世俗的无所羁绊的子。子是要有梦想的。子即使迷路,也是因为梦想而迷路——并非因为自身的无知与愚昧。做个子,做个城市的子并不容易。我所理想化的子,应该充斥着浸透到骨子里的漫,是遗世独立的漫之子,而非一般意义上漫的模仿者或臆造者。是漫造就了他,而非他创造了漫——他在生活中的所思所想、所做所为,都近似于漫的化身。他的品质与漫水融。包括他与城市的关系,也是漫主义者与呵护了这种漫的环境的关系——他从来就不仅仅作为一般的居民或小市民而存在,子与小市民在上是相对立的。城市的子。子的城市。城市的子注定是在漂泊中谋求变化的,并在变化中实现自身——无论场景的变化、周围物的变化、时间的变化以及更重要的心的变化。他只有在变化中才能得到发展。子的城市则同样是年轻化的,有冲动与酷幻想的气质,否则它的胸襟就不足以包容如此之多漫的物和漫的事件——它的包容本身就堪称漫的事业。法国的黎正是城市漫化成功的证明——它真正的青春期应该是在十九世纪,漫主义文学与艺术构成它对世界的贡献。它也因之而永远地成为类社会中漫主义都市的象征。在漫长的岁月中,有那么多纷至沓来的艺术子被其收容:从莫伯桑、左拉、尔扎克到对黎的忧郁有独钟的波特莱尔,从莫奈、塞尚、梵高、高更到毕加索、野兽派马蒂斯,从校旱家、诗、印象派画家、流琴师、时装设计师到花腔高音,他们不约而同地出没于贵沙龙、大歌剧院、咖啡馆、街心花园以及典雅的画廊,出没于现实和远方的我们的想像中……可以说,黎的漫与光荣有相当一部分是由这一系列举不胜举的名字所烘托的,子们使一座城市在类的文明史中出名了。子们组合的星座也使一座城市在世界的理想中熠熠生辉。

黎是属于远方的,属于别的。北京则是属于我的——属于我的黎是别的传说,北京则是我的现实。这座城市使一位游牧者留了下来,并且还挽留了他的炊烟和歌声。我在北京的晨钟暮鼓中圈阅着诗歌的羊群。我是一只装满了梦想的漂流瓶,是哪一片汐把我携带到这里又弃我而去?幸运的是,我灵魂的封条被城市果断的手势揭开了——长期封闭的梦想因之而获得愈趋开阔的空间。如同邱华栋在一篇文章中形容我是生长的作家:“一个生长着的生活在一座生长着的城市”,我的脉搏与思想逐渐与北京趋于一致。北京是一个诗梦想的大本营。我青堵塞的歌喉被打开了,开始咏叹霓虹灯、斑马线、立桥、超级市场以及所有属于城市文明的事物——它们在我心目中恰巧与钟鼓楼、老城墙、胡同、四合院等古典的意象相映成趣。我是一个在历史与现实之间行走的梦想家,一个具有双重格(怀旧与幻想)的城市子。我躁动不安的灵魂,在城市的体内远航,在自己体内远航——越是身临其境的事物,在感觉中越是属于遥远的地方,正如美国乡村歌曲所吟唱的“最远的一里路是到家前的一里路”,这也是所有游牧者的体会。我的存在,就是为打市民们的怀疑:城市,也有游牧者吗,城市也需要游牧者吗?游牧者也能在城市里生存下去吧,他如何获得自己的牧场、水源、阳光、盐与食物,如何获得自己的,又如何喂养自己的马匹与灵感?游牧者如何保护自己的梦想而不遭到欺骗与伤害——他在现代文明中究竟属于弱者还是强者?

我选择了北京。北京也同时选择了我——作为城市文明的当代游牧者。它的古老与现代使我这个城市之子获得了双倍的能源。我咀嚼着它的往事构筑它的未来,我又带着对未来的期待重温其烟云密布的往事。对于抒来说,他所置身其中的城市也是抒的,我拥有抒的北京——而删节掉它叙事的部分。让叙事的北京回到历史课本里去吧,今天晚上,灯火通明,我要专门给它写一首个化的抒诗。谁叫我对它的观察与思考带有如此强烈的感色彩呢?谁叫我是个诗歌的子呢?我是长安街上的流之子,更是漫之子。我是北京的赤子哦,我的炯炯眼,我的拳拳之心,哦,我的古典怀与英雄结。没有谁能比游牧者对所经过的地方,所经历的与事更富于感的了。这是一种甚至不敢轻易回眸的感——否则就不足以将完整的印象毫无损伤地收藏记忆。游牧者的永远是瞬间的,但从另一个意义上理解——它更是永恒的。只有这样才使永恒成为可能。我不再担心自己在北京城里写下的这些文字是支离碎的了。它反而证明我的是狂热而完整的。我对北京的,是一张个化的北京地图——我的足迹与文字,以及生命中十年的时光,曾经覆盖了完整的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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