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都市,也能咏唱出不施黛、力求抚慰
类往事的牧歌。我愿意做北京城里最后一个田园诗
。
双目失明的荷马是最古老的行吟诗,他挟着七弦琴靠卖唱乞讨,走遍古希腊的七大名城,终生流
的结果是产生了《伊利亚特》和《奥德赛》两部史诗。由此可见,行吟是诗
的游牧方式,诗
是
类社会的游牧民族。我也是这样要求自己在长安街上的行吟的,我愿意永远只在这一座城市里流
,我要做一个自我放逐的
子。
子与流
汉的区别在于,更侧重于
的流
。
子永远在自己的内心流
,这是一般的流
汉无法仿效的。流
又是被迫流
,而
子则热
流——他把流
看作某种自由的
,才选择了自我放逐。他在流放自己中拓宽了生命本质的美感。
子体验到灵魂的流
(将之视若幸福),流
汉只能感受到
体的流
(因而作为苦难来诅咒)。一千个流
汉里顶多只有一个
子。
子
上是没有失败感的。流
又并不仅仅是农业社会的产物。二十世纪欧美城市文学中仍有流
汉校旱,塑造了都市流
汉的形象,正如其代表作品叫《在路上》——在路上或许是所有流
汉
格的主题,但只有从灵魂里眷恋在路上的感觉的,才是真正的
子。有些
从来不曾离开过自己的城池,但灵魂仿佛永远在路上、在途中狂歌抑或劲舞,这同样是城市的
子。世界哪怕再小,也足够流
。我联想到曾经作为没有国籍的民族在欧亚太6长途跋涉的吉普赛
(在普希金笔下又叫茨冈
),
类社会已进化到今天的地步,他们仍然不愿舍弃流
,照样赶着大篷车候鸟般在不同的国度与地区迁徙,哪怕靠卖艺、算命、巫术换取流
的盘缠。看来流
也是一种独特的生存方式(而且是最自由的),在流
中他们才能不断证明自己的血统,才能实现
生的最大价值。看来流
对于真正的流
者并不是苦行——流
首先是其无法泯灭的天
,然后才体现为若隐若现的生命轨迹。吉普赛
是世界的
子,地球的游牧者,他们使游牧的概念获得了空间上最博大的实现。
我只要做北京城的游牧者就可以了。这不仅仅是空间上的,更是时间上的游牧——当我骑着老式自行车一会儿在可并行六辆卡车的环城公路上疾驰,一会儿又抄近路四合院地带窄窄的胡同,简直觉得在横穿北京的历史。我是以倒溯的方式重温一座城市的传记。这总是给予我突如其来的灵感以及对古老文明的敬畏。我夸张的文学梦因而获得稳固的依托,简直可以像青苔一样附着在遍满岁月齿痕的老城墙上。我行吟的诗篇注定充满怀旧的气氛。时光停步,城市的回忆本身散发出比
子回
的境界
奥得多的沧桑感——城市从它荣耀抑或耻辱的刀光剑影、风鸣马嘶的旷古之梦中蓦然惊醒。我游牧的意义在于把握城市微弱的脉搏,并区别古典与现代的冲突。又有多少步覆匆促的路
愿意对此关心呢?他们的兴趣更乐于倾注于北京属于现实的部分,在一座
漫主义的城市,却生活着一群现实主义的居民。城市缺乏的恰恰是远离功利、超脱世俗的无所羁绊的
子。
子是要有梦想的。
子即使迷路,也是因为梦想而迷路——并非因为自身的无知与愚昧。做个
子,做个城市的
子并不容易。我所理想化的
子,应该充斥着浸透到骨子里的
漫,是遗世独立的
漫之子,而非一般意义上
漫的模仿者或臆造者。是
漫造就了他,而非他创造了
漫——他在生活中的所思所想、所做所为,都近似于
漫的化身。他的品质与
漫水
融。包括他与城市的关系,也是
漫主义者与呵护了这种
漫的环境的关系——他从来就不仅仅作为一般的居民或小市民而存在,
子与小市民在
上是相对立的。城市的
子。
子的城市。城市的
子注定是在漂泊中谋求变化的,并在变化中实现自身——无论场景的变化、周围
物的变化、时间的变化以及更重要的心
的变化。他只有在变化中才能得到发展。
子的城市则同样是年轻化的,有冲动与酷
幻想的气质,否则它的胸襟就不足以包容如此之多
漫的
物和
漫的事件——它的包容
本身就堪称
漫的事业。法国的
黎正是城市
漫化成功的证明——它真正的青春期应该是在十九世纪,
漫主义文学与艺术构成它对世界的贡献。它也因之而永远地成为
类社会中
漫主义都市的象征。在漫长的岁月中,有那么多纷至沓来的艺术
子被其收容:从莫伯桑、左拉、
尔扎克到对
黎的忧郁
有独钟的波特莱尔,从莫奈、塞尚、梵高、高更到毕加索、野兽派马蒂斯,从校旱家、诗
、印象派画家、流
琴师、时装设计师到花腔
高音,他们不约而同地出没于贵
沙龙、大歌剧院、咖啡馆、街心花园以及典雅的画廊,出没于现实和远方的我们的想像中……可以说,
黎的
漫与光荣有相当一部分是由这一系列举不胜举的名字所烘托的,
子们使一座城市在
类的文明史中出名了。
子们组合的星座也使一座城市在世界的理想中熠熠生辉。
黎是属于远方的,属于别
的。北京则是属于我的——属于我的
。
黎是别
的传说,北京则是我的现实。这座城市使一位游牧者留了下来,并且还挽留了他的炊烟和歌声。我在北京的晨钟暮鼓中圈阅着诗歌的羊群。我是一只装满了梦想的漂流瓶,是哪一片
汐把我携带到这里又弃我而去?幸运的是,我灵魂的封条被城市果断的手势揭开了——长期封闭的梦想因之而获得愈趋开阔的空间。如同邱华栋在一篇文章中形容我是生长
的作家:“一个生长着的
生活在一座生长着的城市”,我的脉搏与思想逐渐与北京趋于一致。北京是一个诗
梦想的大本营。我青
堵塞的歌喉被打开了,开始咏叹霓虹灯、斑马线、立
桥、超级市场以及所有属于城市文明的事物——它们在我心目中恰巧与钟鼓楼、老城墙、胡同、四合院等古典的意象相映成趣。我是一个在历史与现实之间行走的梦想家,一个具有双重
格(怀旧与幻想)的城市
子。我躁动不安的灵魂,在城市的体内远航,在自己体内远航——越是身临其境的事物,在感觉中越是属于遥远的地方,正如美国乡村歌曲所吟唱的“最远的一里路是到家前的一里路”,这也是所有游牧者的体会。我的存在,就是为打
市民们的怀疑:城市,也有游牧者吗,城市也需要游牧者吗?游牧者也能在城市里生存下去吧,他如何获得自己的牧场、水源、阳光、盐与食物,如何获得自己的
,又如何喂养自己的马匹与灵感?游牧者如何保护自己的梦想而不遭到欺骗与伤害——他在现代文明中究竟属于弱者还是强者?
我选择了北京。北京也同时选择了我——作为城市文明的当代游牧者。它的古老与现代使我这个城市之子获得了双倍的能源。我咀嚼着它的往事构筑它的未来,我又带着对未来的期待重温其烟云密布的往事。对于抒诗
来说,他所置身其中的城市也是抒
的,我拥有抒
的北京——而删节掉它叙事的部分。让叙事的北京回到历史课本里去吧,今天晚上,灯火通明,我要专门给它写一首个
化的抒
诗。谁叫我对它的观察与思考带有如此强烈的感
色彩呢?谁叫我是个诗歌的
子呢?我是长安街上的流
之子,更是
漫之子。我是北京的赤子哦,我的炯炯眼,我的拳拳之心,哦,我的古典
怀与英雄
结。没有谁能比游牧者对所经过的地方,所经历的
与事更富于感
的了。这是一种甚至不敢轻易回眸的感
——否则就不足以将完整的印象毫无损伤地收藏
记忆。游牧者的
永远是瞬间的,但从另一个意义上理解——它更是永恒的。只有这样才使永恒成为可能。我不再担心自己在北京城里写下的这些文字是支离
碎的了。它反而证明我的
是狂热而完整的。我对北京的
,是一张个
化的北京地图——我的足迹与文字,以及生命中十年的时光,曾经覆盖了完整的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