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下话了,你要再敢做这个,就让我
们砍你的手,否则他会让我们吃不了兜着走。”
不经意间,我才发现他骗了我的身体,还没给我留
条活路。他玩够我了,就想我离开这个城市,他这是
想死我。我不甘心,我就去酒吧做了公主。这是说好
听点,说白了就是小姐,区别只是能自己决定是否出台。
那段子很是屈辱,我本就是个
很傲的那种
,
肯混社会砍,也不想把自己变成这样。可我不甘心就
这样死去,是憎恨支持着我没有倒下去。哈哈,记得那
时我给自己在 QQ 空间里写了个签名,算是铭志——为
了憎恨,我可以卑微地活下去。
我感觉这句话说的真是那个爽,我就像是变了一个
一样!
做公主,不只是要给客摸来摸去,很多次客
几
乎在包箱里就想上我。可我能说什么呢,没有可怜我。
怎么说呢,生就像被太监强
,反抗是痛苦,不反抗
也是痛苦。为了活下去,我像变了一种格一样,很疯
狂,给客跳
舞也是常有的事。也可能说我是在发泄
吧,因为又一次给最的
骗了。
那段黑暗的岁月里,我很感谢一个。那个
是以
前我在上海和坏小子们混社会时,曾养过我一段时间的
。她是个拉拉,她养着我,管我吃喝,条件是我陪
她上床。我最初很不适应,但慢慢还是适应了跟一个同
做
。那时我恨她把我变成拉拉,更恨我自己。可现
在真当我没饭吃的时候,我惊奇地发现能跟同上床竟
然也是一种技能。
后来做着做着,我就主要做拉拉的生意,就是做有
钱的生意。那时候,对男客
,我最多也就是跳跳
舞,或是给他们摸来摸去的。我都不懂,我身上到底
有什么,那些客都要把我摸个遍,能摸到什么呢?哈
哈,那阵子,我下身的毛毛少了好多,估计是让客拔
掉不少吧。不过哪怕我被他们灌再多酒,给我再多钱,
我也不肯出台。
可能潜意识里,我还是把自己当成了吴警官的
,只是我一直没发现吧。我也没怀疑过自己为什么不
愿意跟男上床,可我愿意跟同
上床。
说实话,那些四十多岁的有钱拉拉,很让恶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