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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节(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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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新宜,李寻欢一进城就吸了一气,脸上露出了轻松愉快的笑容。裴戎昭这才觉得这次避开江湖上的耳目憋憋屈屈地一路窝在马车里算得上是值得了。

因为之前委托了先行一步的天机老和孙小红帮他们看看房子,所以到了大理的第三天,一家三就从热热闹闹温馨幸福的孙家搬进了旁边自己家的新房子。房子不大,也简单,只有一家五个仆做些看门洒扫做饭的杂事,但是一家三都住得很舒服。

因为大理的天气很暖和,李寻欢也不再像之前那样三不五时着个凉发个烧了,就连咳嗽都少了许多,虽然还是在吃着梅二先生开的药,但是眼看着已经一天一天脸色红润起来,过年期间还长了一点。就是这点长的位置有点尴尬,在腰上……

某天晚上洗完澡他发现自己的腰侧摸起来有点软绵绵的,还跑到他家阿昭面前,拉过家的手让他摸摸,“阿昭你看我是不是长赘了?”

裴大爷美滋滋地摸着他家书呆的小细腰,点了点,“长了,不过不算赘吧,摸起来挺舒服的,没摸到骨了。”

李寻欢忧心忡忡地说:“再被你这么喂下去,我会不会变成小红的三叔那样……”肚子上没有腹肌只有肥真是很恐怖啊!

裴戎昭嘲笑他:“你就做梦吧,能长这么点已经不容易了。话说回来,你担心这个嘛?”

因为他很有危机感啊!本来就比他家阿昭老那么多岁,要是再变成一个胖子那还配得上吗?他家阿昭这么年轻貌美身材一流,哪儿哪儿都好的……

但是不管配不配得上,他可绝对不会再做傻事了!

“阿昭,我们开春就成亲吧!”李寻欢很有危机感地说,“生米煮成熟饭,我就不怕你嫌弃我了。”

裴戎昭这时候才明白他为什么担心自己长胖,顿时一阵好笑,“你是白痴吗?我不得你再胖一点,抱起来才舒服呢。担心什么不好担心这个,书呆,你真是越来越可了。”

或许是被他宠得太过了,子也过得很悠闲,李寻欢也觉得自己近来心态越来越年轻了(其实就是幼稚,他自己不承认),只好对他的嘲笑视而不见,一脸严肃地说:“别笑了,快想想我们成亲要请什么。”

然后这俩就真的一本正经地讨论起成亲事宜。

悠闲的子总是过得很快,在两的婚事正式进筹备阶段的时候,江湖上的形势已经是新月异。

在龙家父子被金钱帮下了格杀令的时候,裴戎昭正在和装修的工匠讨论该怎么把他们的房子弄得更舒服更适合新婚夫夫居住;在龙家父子亡命天涯,林诗音被上官金虹信守诺言强行送到李寻欢早已为她安排好的隐居之所的时候,李寻欢正在给朋友们写婚礼的请帖;在江湖传言荆无命杀了上官飞,失去使剑的左手离开金钱帮的时候,阿飞正在苦恼着该送两个家长什么新婚礼物……

终于到了阳春三月的时候,所有的事都准备得差不多了。被邀请的客也陆陆续续地来到了大理,客并不算很多,梅二先生和他哥哥、郭嵩阳、吕凤先——小吕作为阿飞的好友,跟裴戎昭和李寻欢的关系也是不错的——还有裴戎昭一个江湖的时候认识的两三个好友、以及李寻欢本来也有的,之前还经常去他们庄子上喝酒的两三个好友,除此之外就是孙家了。

然而就在婚礼的前几天,阿飞突然从外面捡回来了一个——荆无命。

作者有话要说:

于是明天就是房花烛夜!~~等很久了吧姑娘们~我知道你们眼睛里都冒绿光了!放心吧!喜闻乐见的东西会有的!

第四十七章房花烛夜(补充关于吃的说明)

对于阿飞出去一趟就捡回来个荆无命,两个家长都挺惊讶的。

“你在哪儿遇到他的?”李寻欢看着满脸病容昏迷不醒的荆无命,疑惑地问,“金钱帮离大理可远呢,怎么就这么巧碰上他了?”

“该不会是有什么谋吧?”裴大爷摸摸下,仔仔细细打量了一遍荆无命,才发现他的左手果然如传言所说,被齐腕砍断了,而且包扎伤的纱布也脏兮兮的,还渗着脓血,“看起来也不像啊,这么惨……”

阿飞摇了摇,“我也不清楚,我刚才不是去找小红拿给你们做的喜服来着吗,出来经过旁边的巷子,一转脸就看到他晕倒在里面了,然后小红就叫我就给带回来了。”

裴戎昭看向了孙小红,“嘛呀小丫,你看上他啦?”

小红姑娘笑嘻嘻地说:“没有啦,他都没有你家探花好看,也没有你家探花温柔,我才看不上他啦。”

裴大爷一脸自豪,“我家探花再怎么温柔好看也是我的了,你看上也没用。不过你到底是为什么把他带回来啊?”

“还不是为了你们吗?”小红姑娘一脸大义凛然,“自从那次爷爷帮你们在十里长亭把他和上官金虹吓退以后,这家伙就开始跟踪我们了呢,现在又出现在我们家附近,我才不相信是巧合呢。”

“但是他都已经被上官金虹赶出金钱帮了啊。”阿飞说。

李寻欢笑着摇了摇,“你不懂的,当初我们跟他们见面的时候我就看出来,他对上官金虹的忠诚度很高,我觉得就算上官金虹不要他了,他应该还是要为上官金虹做事的。”

阿飞点了点,问道:“那要不要再把他丢出去?”

“别呀,留在眼皮底下好了,”孙小红说,“荆无命跟上官金虹不一样的,他没有那么多狡猾的心思,就算把他留在这里,他也不会搞什么谋诡计,但要是把他丢出去,他要做什么我们就没法知道啦。”

李寻欢对这个办法也很赞同,“那就先去找梅二先生来帮他看看病吧,他也算是个物,落到这么凄凉的境地委实令唏嘘。”

梅二先生过来一检查,啧啧感叹:“亏他还能撑这么久,赶了这么远的路,这是中了毒啊,从手上开始中的,这左手应该是他自己砍断的,还好他够狠,否则早死在那种剧毒之下了。不过还是有残留的毒蔓延到了他身体里,你们看他的伤都没有愈合。这得多幸运才能碰上我呢,换了别来还真救不了。你们忙去吧,这儿有我就行了。”一边说着,他就一边忙活起来,开药方子啊清理伤啊什么的。

孙小红喜气洋洋地一边一个拖住李寻欢和裴戎昭的胳膊,“走,去把喜服换上我看看,不是我自夸,姑娘我的针线活儿那可是一绝!”因为做了几个月的邻居,再加上有孙驼子的事,孙家跟这边的一家三关系还是挺好的,小红姑娘都叫他们俩大哥了,这次他们婚礼的喜服就是小姑娘一手包办的。

夫夫俩被她赶进了房间去换喜服,裴大爷眼疾手快地挡住了想要跟进门的小姑娘,“哎哎哎,小丫片子,害不害臊啊你,男换衣服你也要看!”

小红姑娘对他做了个鬼脸:“小气!”出了门捧着下坐在门前,脸红红地想——哎呀,两个的身材都好好哦……

屋子里的夫夫俩穿上喜服,把自己捯饬得红通通的,互相一看对方,不约而同地在心里想:我家书呆阿昭就是好看!

裴戎昭常年穿的都是白衣服——明教的衣服就是那样,大部分都是白色的,最多就是黑色和金色做些点缀——现在突然换上了一身红,乍一看还挺惊艳的,他本来长得就比常白很多,现在被红色一衬,显得皮肤都像上好的白玉一样,整个都在发光,他家书呆简直都要看直眼了。

李寻欢也是,平常穿的衣服都是颜色很淡的白色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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