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拿得到,符合人们的普遍认知吗?
这个道理很浅显,你接到了一个“中一亿元大奖”的短信,你觉得这事儿靠谱么?
东方市大富豪穆东方为了治愈儿子的自闭症,不惜花费巨额资金,修建了那么大一个“案发现场”,而后更是把现场的人全部“养”起来,还送他们房子——很明显,在穆东方眼里,即使一亿元,与他儿子比起来,屁都不算。
所以,他允诺给林雷的一亿元酬劳,大约是可信的。反正,比短信里的“一亿元大奖”,可信度怕是要高出一亿倍……
第二,这个钱有可信度,能不能拿呢?
答案是——不能。
因为东大碎尸案是刑事案件,作为破案的警察收了当事人的钱,从任何角度来说,都是不行的。
吃瓜群众或许会认为警察收黑钱,当然是收凶手的黑钱,收受害人的钱似乎没什么……
其实,非常“有什么”。
没收受害人的钱,警察二十年没破案;受害人一出钱,立马破案了?
这是侮辱围观群众的智商吗?
警察这是在干什么?
林雷敢收这个钱,除非以后不想在国内混了!
而且,即使收下,也必然会吐出来……
第三,国内的钱,林雷不打算收,国外的钱么,那就看情况了。
林雷当时说了一句“国外的案子,收多少钱都没有心理负担”——想必以林雷的智商,国外的钱他有办法挣,国内就算了。
林雷想表达的是,他不是圣母玛利亚,他也想挣钱——挣他能够挣到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