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适自己口味的衣服。说实话这很不容易,既要突出野性和活力,又不能太惊世骇俗,他可不想做这个时代的非主流。而且想想他今后革命者的身份,似乎还需要具备一点军人的气质。
挑来挑去,上装他选择了美国空军二战中的A-2飞行员皮夹克,想当初阿汤哥的一部《壮志凌云》迷倒了多少痴男怨女,那件很潮的G-1夹克愣是让身高将将一米七的阿汤哥显得高大威猛和玉树凌风。不过Li晓峰觉得G-1装饰太花哨了,不如古朴的A-2顺眼。
裤子么,来一条5.11特警长裤,这种裤子由100%棉材质制造,穿起来合体、舒适、耐磨裤裆设计适合剧烈运动,特别适合户外运动、狩猎和散步,而且还特别设计了7个功能不同的口袋携带随身物品。FBI的探员已经使用20年之久。
鞋子则选择Belleville590,这一款脱身于经典款550ST的军靴不光更加轻便和透气,也是相当的有型,再说百年老厂的品质绝对可靠,美国大兵都喜欢。
学着阿汤哥骚包的带上副雷朋太阳镜,看了看镜子中全新形象的自己,Li晓峰十分满意,要知道在一百年后这套行头都非常有范,不少军迷勒紧裤腰带就为了凑齐这么一套装备。当然,如果能跟阿汤哥一样有一辆拉风的摩托,那就更加完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