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了十分。
一个月后,或许是有足够多的食物吃,或许是男孩的力气见长,每天赚的钱比以前多了一些,于是他欠瘸子彼特的帐一天天减少。
荒野中的生活单调而又重复,一年时光就这样过去了。
在这个时代,能够单调重复地活着,已经是难得的幸福。能够不用和腐狼抢夺食物,也有辐度不那么强烈的水喝,还有什么可以奢求的呢?至于无聊,那是太过奢侈的话题,只有疯子才会偶尔想想。
最初的时候,流民中还有新来的菜鸟想打男孩的主意,可是他缠满全身的布条吓住了他们。这个年代至少有数十种能够强烈传染,而且无药可治的病,这些病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就是腐烂。许多都在暗中猜测,在那些布条下面,究竟已经烂成了什么样子,并且打赌他还能活多少天。然而当最大胆的赌徒设下的期限也过了之后,就有四个胆子足够大,而且足够无知的菜鸟在黑夜中尾随着男孩远去。有三个
从此再也没有出现过,回来的那一个则是跟丢了男孩的行踪。第二天一大早,流民们便发现那个
被高高吊在老汉斯屋外的木杆上,那穿黑西装的保镖用那杆双发霰弹枪足足朝他轰了十发,他仍未断气。在如何折磨
方面,黑西装显然颇有天分。
从此之后,流民中的老鸟都知道千万不要打那个男孩的主意。
三年过去了。
男孩挖出的矿石已经是最初的四倍,但需要换的食物也不断增多,所以他从来没有积蓄。老汉斯面上的皱纹更加了些,瘸子彼特珍藏的那本83年版花花公子的页数也从十五页变成了十一页。
在第五年上,矿坑中能挖出的矿石越来越少,荒野上朴素的幸福也就到了尽。
在一个黄昏,当他再一次从瘸子彼特那里领到了食物和水后,老汉斯叫住了他。当初的男孩,如今的少年跟着老汉斯进了铁屋。屋子里堆满了杂物,但是里面有一张床,一张真正的、有被褥有枕的床。这样的一张床足够将老汉斯与所有
区分开来。少年并没有向床多看一眼,而是一直看着墙壁上挂着的一幅手绘地图。地图画得十分粗糙,上面仍留有大片空白,还有一些地方则用红笔标上了醒目的危险字样。
“我们在这里。”老汉斯向地图一指,然后手指一路向西,一直指到标注着猩红危险字样的圆圈才停下来,接着说:“这片地方是火蚁的巢
。这些一米多长的家伙十分难缠,它们不会真的
火,可是也要格外小心它们
出的酸
,被沾上了比火烧还要糟糕。最讨厌的地方则是这些家伙从来都是成群出动。不过它们身上也有好东西,它们的前爪比钢铁还要硬,可是份量却轻了一半,所以在很多地方都可以卖得出去,价钱还算不错,因为没几个
敢去猎杀
火蚁。它们的后腿中间,有一小块
没有辐
,也没有毒素,就是份量实在太少了些。”
少年安静地望着地图,似乎要将上面的一笔一划都刻在心里。那惟一露在外面的眼睛色作碧,瞳孔周围又隐隐透着些灰纹,晶莹剔透,如同一块最上等的翡翠。这么多年来,老汉斯发现自己还是第一次看清楚少年的眼睛。
老汉斯清了清嗓子,又向火蚁巢
南端指了指,那里只有个w,不知道代表着什么。
“这里有个山,
里有个污水潭,那里有只变异过的大水蛭。如果你用自己的血喂它,它就会排出体内多余的水。这水只含轻微的辐
,没有多少,勉强够一个五岁孩子的份量。”
“火蚁的巢
离这里大概有一百多公里,你可能得走上几天。明天这个矿场就要关门了,你也不用过来了。”老汉斯挥了挥手,少年就安静地离开了铁屋。临出门之前,少年望向老汉斯,轻轻地道了声谢谢。
少年的声音轻柔如风,又有种神秘的磁。若是放在以前的时代,或许有成为超级巨星的潜质。
第二清晨,阳光将游的腐狼赶回了巢
,但也带来了呼啸而过的狂风和拳
大小的砂石。从矿场向西,是一望无际的戈壁荒漠,火红的岩石被风砂吹削成一根根树立的千疮百孔的石柱。放眼望去,只能看到几株低矮、遍布锐刺,枝叶中都含有剧毒的沙荆。岩蝎和巨腹黑蜂都是致命的威胁,然而最大的危险则是没有水,哪怕是充满了辐
的污水也没有。
当岩蝎都藏在岩石缝里躲避阳光的时候,少年出现在戈壁边缘。他用黑色的毡毯裹紧了全身,缠满绷带的手里牵着个小小的孩子,孩子身上同样披着条黑色毛毯。
在岩蝎的复眼中,一大一小两个身影手牵着手,慢慢向戈壁处走去。忽然一阵狂风吹过,将小孩
上的毛毯掀开,便有一片苍灰色如丝缎般的长发洒出,在阳光的映
下,挥洒出千万点炫目的光辉。
少年停了脚步,细心地将她的长发拢好,重新给她遮上毛毯,然后再牵起她的手,继续向戈壁处穿行。
这样走了整整一周,他们终于找到了老汉斯说的山,也发现了那只变异水蛭。少年将
孩在
中安置好,便在夜色下,独自向
火蚁的巢
行去。
直至第三天的黄昏,少年才挣扎着回来。小孩安安静静地坐在
等他归来,也不知道坐了多久。
这个晚上,小孩皱着眉
,用雪白的小牙全力撕咬着青白色韧得象块橡皮的
火蚁
。蚁
又韧又腥,她却努力将每块
都嚼细,吞下,就连手指上沾着的汁
也舔得
净净。
处,少年则隐在黑暗中,一点一点清理着身上纵横
错、
可见骨的伤
。
吸饱鲜血的变异水蛭则懒洋洋的爬出瓷碗,无声无息地滑闪动着粼粼碧光的污水潭,潜
潭水
处,在瓷碗中留下了半碗清水。
少年去一次火蚁的巢
,需要三天。于是少年、
孩和水蛭的生活,便以三天为一个
回,周而复始地重复着。
三年后,水蛭死了。
不管有什么变化,太阳永远都会升起。
少年和孩并肩站在
,强劲的风吹动他们身上
烂不堪的毛毯,时不时从上面扯下一块碎絮。
“我们得去聚居地了。”少年的声音永远是那么温柔、宁定,隐约透出的磁更加
沉宽广。
孩现在已长到少年的胸
,她向少年身上靠了靠,裹紧身上的毛毯,轻轻说了声“我怕。”
“不要怕,我会保护你的。”少年的声音坚定,透着不移的决心,然而信心能有多少,只有他自己才会知道。
少年带上了四根细挑选过的
火蚁前肢。老汉斯说过,这东西在聚居地应该能卖个好价钱,好价钱就意味着吃的和
净的水。在矿坑的经验告诉他,能卖好价钱的东西不能带太多,否则就会有麻烦。
少年走在前面,孩则牵着他的衣角,两个
一起向荒凉得让
绝望的前方走去。
约克斯顿镇是最近十年才发展起来的聚居地,镇上已经有五六百个形形色 色的在此长住,酒吧、旅馆、饭店、杂货铺和诊所都陆续开了起来,甚至还有个警长负责维持秩序。警长的权力源自于总是背在身上的那把乌兹冲锋枪。相对于周围地区常见的酒瓶、铁棍、砍刀乃至自制的火药枪来说,警长的冲锋枪显然更有说服力。因此约克斯顿镇也就有了基本的秩序,至少在这里不能随便杀
,如果杀了
,那就要有正当的理由才行。
警长认可的理由就是正当的理由。
这一天,约克斯顿镇来了个真正的大物,有些身份地位的
都去镇外迎接。没资格去的
则在兴奋地谈论着这位大
物,尽管他们根本连大
物是男是
都还不知道。这样,也就没
特别注意到进
小镇的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