予其专利之权。,老夫对其他并无异议,只是对此,不知该由何处进行评审?”
“在下是这么认为的,可以单独成立一个联动式的部门,人员从六部之中抽取,组成一个专门来评审专利的机构。该机构为专利的评审和签发机构,若有人申请专利,须先将申报之项目上报,该机构按照其专利的原理和用途,再临时调取相关方面的朝廷人员一同进行评估,若是不能通过,则予以驳回,若是能够通过,则上报陛下,然后下发朝廷特制的专利文书,授予其对申请项目的专利权,则其申请专利成功,专利权收到朝廷和律法的保护。”
房玄龄捋须想了想,然后点了点头:“如此,倒也可行。若此法行之,日后专利定然多种多样,许此部门从他部临时调取之权,当可应对。”(未完待续。)